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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旅游歌曲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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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1102    更新时间:2018-02-01    截止日期:2018-02-28

怀化旅游歌曲

怀化素有“黔滇门户”“全楚咽喉”之称,是我国东中部地区通往大西南的“桥头堡”。为准确概括怀化旅游资源的内涵和特点,充分彰显怀化的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怀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中共怀化市委宣传部、怀化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联合向全国征集怀化旅游歌曲。

一征集内容  .怀化旅游歌曲。

二征集时间从2017年12月发布之日起开始, 2018年2月28日24时截止

三征集对象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


四作品要求

1.围绕宣传赞美怀化(如,甜甜的怀化)和怀化旅游,自行命题。

2.词作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怀化人文元素和旅游特色;词句生动优美,内容积极向上,易懂易记,符合大众审美情趣。

3.曲作要求:主题突出,风格鲜明,旋律优美,便于传唱,具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5.时长3—6分钟。

6.每首应征作品包括歌曲成品(含词曲、音频或视频小样)和单项歌词、简谱两大类。


五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稿人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怀化旅游形象征集+征集类别(如旅游歌曲)”字样,并写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邮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中路市委二办公楼230室市委宣传部宣教文艺科

联系人:尹纪媛联系电话:0745-2732629邮政编码:418000电子邮箱:2732629@163.com


六评选方法

1.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评选,经主办方审定,分类各评选出特等奖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旅游歌曲类特等奖奖励100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奖励5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奖励2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奖励10000元人民币。

所有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颁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中共怀化市委宣传部    怀化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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