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主题歌开始征集啦!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歌曲创作的形式,宣传“亲爱精诚”的广艺精神,传递艺术节友谊、团结和公平的举办理念。结合我院打造“幸福广艺”的口号,通过风格多样的歌曲,讲好广艺故事,弘扬广艺精神,力求在活动中推出更多传递真善美的精品力作,提升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凝聚建设美好广艺的强大正能量。
此次活动将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六至十首广西艺术学院校园文化节主题歌征曲活动“优秀创作歌曲”(“入围作品”),进行广泛推广,并在入围作品中遴选出广西艺术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主题歌。
全校师生及校友
主题曲征集分为征集歌曲和征集歌词两种形式:
(a) 征集歌曲,包含曲和歌词的完整声乐作品;
(b) 征集歌词,征集歌词早于征集歌曲结束,组委会将遴选整合优秀的歌词文稿进行宣传,为作曲者提供创作材料。
(a)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CD刻录形式,多首作品投稿请分别刻录,一首歌曲一张CD。);
(b)作品的歌谱6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不限语言类别;参加歌词征集的作品提交歌词文字6份。
(c) 报名表(附件);
(d) 所有参加者的简介一份(含以往的获奖情况介绍等);
(e) 参加歌词投稿的作品在提交歌词文字纸质版时需标明“歌词仅供广西艺术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主题歌曲创作”并签名。
投稿注意事项:标注投稿人姓名,所在单位(学生投稿写清所在二级学院及班级;教职工及校友投稿写清所在部门或原所在二级学院及班级),联系电话等信息。
投稿作品应将前述资料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一并递送至以下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收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
彭庆华 0771—5333127(办)
黄 金 0771—5302500(办)
1.充分体现 “亲爱精诚”的广艺精神;
2.充分体现我校学生素质教育成果,展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充分体现我校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内涵与定位;
4.歌曲具有为大家接受和传唱的基础,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
5.投稿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所有投稿材料,包括音响资料、歌谱、报名表等,概不退还。投稿作者须对投稿作品享有著作权,并且同意投稿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属广西艺术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决定投稿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演奏(演唱)人选。
1. 评选时间
本次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将从2015年10月16日开始,歌词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歌曲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评选结果将于广西艺术学院第二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上现场公布。
2. 评选及奖励方式
作品收集整理后,由广西艺术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指定或选聘评委进行评选。每件入围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800元人民币。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
彭庆华 0771—5333127(办)
黄 金 0771—5302500(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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