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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泸商之歌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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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421    更新时间:2015-11-07    截止日期:2016-01-30

泸州,川滇黔渝结合部一片神奇的热土,通江达海、商贸繁荣、醉美酒城;泸商,傲立经济发展潮头的商界精英,豪气干云、耿直豁达、追求卓越。改革开放以来,泸州儿女走南闯北,激荡天下,抱团发展,拼搏进取,发扬了“泸商”人的优秀品质,造就了独特的“泸商精神”。为发掘、提炼、传播“泸商精神”,丰富打造“泸商文化”,动员广大商界人士致力泸州建设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泸州市总商会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泸商精神”表述语及“泸商之歌”。

航拍下的泸州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6年1月30日


二、征集要求


(一)泸商精神

  1. 主题突出。体现泸州商界历史文化、体现泸州商界人士精神面貌、体现泸州特色,

    弘扬正能量,鼓舞商界士气,凝心聚力,团结互助,共筑大业。



2.文字凝炼。主题形象口号最多不超过16个字,具感染力,特色鲜明,文字精炼,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易于宣传和推广。


3.特色鲜明。能准确定位“泸商”精神特质,具有与其他商界不同的文化特征与特色。


(二)泸商之歌

1、“泸商之歌”歌词要充分体现商会的宗旨、信条,体现泸州市总商会特色,展示创业者朝气蓬勃、敢闯敢拼、积极向上的精神,主题鲜明,贴近生活,旋律优美动听;


2、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


3、歌词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


三、作品评选及作品归属


1、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评选。对“泸商精神”表述语设一等奖一名,奖励10000元(含税);设二等奖两名,分别奖励3000元,设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1000元。对“泸商之歌”设一等奖一名,奖励20000元(含税);设二等奖两名,分别奖励6000元,设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3000元


2、所有投稿作品须是原创,须注明稿件作品内涵, “泸商之歌”须提供完整的作品演唱小样(mp3或wav)。投稿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后果。作品一经采用,其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和传播权归泸州市总商会所有,并且本会有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如有重复,以寄到的时间先后确定参赛者。


4、未尽事宜,由评选组织依公告精神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四、寄送方法


应征稿件请提交到以下地址并注明“泸商精神”、“泸商之歌”稿件。


邮政编码:646000

详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四号泸州市总商会

联系人:邹夏

电话:(0830)3190596,13696119688

电子信箱:lzgslxdk@163.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I1OTU0MQ==&mid=400368772&idx=4&sn=99981670495864a2bfbfb635bf0c70e4&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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