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个人、集体联名或歌曲创作单位均可参加
三、创作要求
1、创作人需提供创作的词和曲,创意说明,同时提交电子版。
2、创作人请注明作者介绍和详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3、允许创作人创作多首歌曲参选。
4、创作人参与创作歌曲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需自理。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歌曲三首,评为三个奖次,一、二、三等奖各一首。各设奖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五、歌曲作品要求
1、创作人必须创作与定南客家文化和生态旅游文化相融合的歌曲,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具体详情可参照“定南县旅游局”公众微信)。
2、作品能弘扬正气、凝聚力量,同时注重思想性、艺术性,旋律优美动听。
3、创作者在提交乐普的同时需一并提交在专业录音棚录制好的音乐CD。
4、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富有底蕴、寓意深刻、特色鲜明、易于传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5、应征歌曲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创作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1、被征集歌曲的版权归定南县旅游局和创作人所有,允许双方共同使用。
2、应征作品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dnxlyj2008@163.com
纸质稿件寄到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旅游局430室,邮编341900
联系电话:0797—4292709
作者/编辑:付慧敏
素材来源:赣州市旅发委
出品:省旅发委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jxtax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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